本报讯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近日,市总工会就“爱心母婴室”建设的相关实施内容、建设标准以及补助标准重新进行修订,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爱心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据悉,按照新标准建成的“爱心母婴室”将集哺乳室、心理咨询室、更年期休息室、健康书吧等功能为一体。在建设标准方面,按照面积、设施、制度、开展活动情况和使用人数等,划分为一类母婴室和二类母婴室。尤其是在补助金额方面进行了大幅度提高,一类母婴室补助标准为20000元/年、二类母婴室10000元/年,并连续补助3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母婴室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日常用品的添置和活动的开展等。
(卢燕 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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