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2月6日,合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合肥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意见的公告。从即日起到12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四种途径和方式,就收费标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快全市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规范、理顺幼儿教育收费,在开展调研和成本测算等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市幼儿保育教育收费管理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合肥市发改委在6月11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
结合听证会和社会各界意见,提出了全市市区幼儿园收费调整的标准,即财政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70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45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1900元,财政差额供给、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相应调整20%左右,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12月6日,合肥市发改委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登录合肥市发改委网站。二、传真至合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传真号码:0551-63755783。三、邮寄至合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B座2408室)。四、电子邮箱hfsfgwsfc@126.com。
此外,合肥市发改委提醒,各界人士通过上述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时,均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
据了解,合肥现行学前教育保育收费标准是在2008年制定的。目前,各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省示范园(市特一类园)2000元/生/学期;市示范园1800元/生/学期;普通园1400元/生/学期。
随着合肥市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合肥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新生数量不断增多。近年来,合肥市也不断推进幼儿园公办率、普惠率,目前在园幼儿公办率、普惠率分别提升至45.3%、77.3%。
“十三五”以来,全市幼儿园在园人数年均增长8.7%,每年净增约2.2万人以上;根据预测分析,2020~2022年,全市在园幼儿园数将分别达到34万人、36.5万人、39.7万人。
晨报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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