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皖之中”的合肥发展日新月异,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日益增强。在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实践中,合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双轮驱动”,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致力于打造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
依法行政单位实现创建范围全覆盖
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近年来,合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自2012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合肥市已实现了创建范围在全市覆盖、向基层延伸。另外,合肥市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全体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庐州讲坛、党校主体班、知名专家法治专题报告、与高校联合举办依法行政研修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层次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全国率先立法实现公务员轮岗常态化
围绕大局,合肥市以“立法破冰”实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与推动作用,引导、保障、规范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等立法项目属全国首创。
2016年,全省及全国省会城市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合肥正式出台。之后,还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实现了公务员交流轮岗的法制化、常态化,获得中组部高度肯定。
同时,合肥市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逐步形成了智库专家、立法工作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在全国领先、在全省居首,创设市政府法制办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规章立法后评估模式,先后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初步形成覆盖三级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
近年来,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还先后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津贴补助试行办法、挂职律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实现了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动态化、系统化管理,充分发挥智库专家“外脑”作用。
同时,深入推进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向村(居)延伸,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政府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采购法律服务制度,定期全面评估资源库运行情况,目前,招标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扩充至34家,经办律师增至563名,全面保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
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覆盖、流程化监督
依托省政府“一库四平台”(即政府权力项目库、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建设,通过预留接口,合肥市运用“互联网+”的工作模式,建设融合各类监督资源、覆盖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覆盖、流程化监督。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合肥市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试点改革工作,全面全程规范辅助执法行为,目前市直部门共有1499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向基层延伸
除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功能,合肥市还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与审议方式。在全市普遍设立基层复议受理点,对首批38个受理点进行了集中授牌,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向基层延伸。
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倒逼公平公正办案。
常态开展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回访,针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等重点案件开展回访60次。
改进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专家论证等手段办案,增强复议决定说服力和公信力。
晨报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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