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工作心情不顺,居住于合肥的一男子居然直接点燃了路边的共享电动车,没想到这一时的冲动却给自己带来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
10月18日深夜1时,合肥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一处草坪着火。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天乐中队消防员赶到时,发现是一辆共享电动车着火,火势很快就被扑灭。
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电动车“自燃”,谁知凌晨两点出现了新情况。某共享电动车公司打电话报警,称其公司的一辆电动车行至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处时突然离线了,到现场才发现被烧了,怀疑被人为放火。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展开了调查,调取了道路监控。发现一男子有放火嫌疑,随后将此案移交给辖区高新派出所。
经过调查,20岁小伙王某当天因为工作不顺心,心情很差,就想烧点东西,回家途中刚好看到这辆电动车,于是就用打火机引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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