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0月12日,合肥高新法院对以丁某鑫(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李某雨、葛某东、刘某庆公开开庭宣判。
合肥高新法院审理查明,以丁某鑫为首,夏某友、王某正、柳某涛、肖某宝、何某、尹某光、罗某斌(均已判决)与本案被告人李某雨、葛某东、刘某庆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索要债务、争强斗狠,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三次以上的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合肥高新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雨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葛某东、刘某庆有期徒刑各一年三个月。晨报记者 周勇
新闻推荐
本报讯“检察官同志,多亏了你们,这笔被骗的钱才要得回来……”近日,来自北京的某民营企业的刘老板带着锦旗千里迢迢来到...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