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赚取钱财,谎称自己可以办理“靠谱”的教师资格证,以收取所谓的“办证费”。日前,经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戚某因犯诈骗罪,王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2016年下半年,在合肥打工的戚某跑业务时偶然与王某相识,并互相加了QQ。闲聊中,戚某得知王某可以搞到假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3月,为赚取钱财,戚某向多人谎称自己可以给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办理教师资格证,并宣传其办理的教师资格证真实可靠,可以在教育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到。为让办证人相信帮他办的教师资格证是真的,戚某故意将价格报高,以每本4000元到55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办证费”。随后,戚某以每本60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伪造的教师资格证,而王某的教师资格证是从其“上线”处购得的。
经查,戚某通过该方法从王某处购得教师资格证18本,骗取蔡某、何某等16人共计人民币76000元;王某则通过买卖上述18本伪造证件获利5400元。
2018年12月初,戚某和王某分别被抓获归案。(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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