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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在肥租房者住得安心 众多长租公寓品牌已入驻合肥

来源:合肥晚报 2019-09-10 02:13   https://www.yybnet.net/

随着时间的变迁,人们对“租房”态度也发生了转变。

各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相继成立、市属住房租赁交易监管平台上线、市住房租赁协会成立……随着合肥市作为纳入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合肥住房租赁发展也迎来了春天。短短时间内,合肥不仅建立了租赁配套产业链,而且租赁市场也越来越规范。

1982年合肥最低租金每平方米约0.1元

租房,这一现象最初是出现在合肥公房租赁上。在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房源还“掌握”在各单位的房管部门。那时候租房并不“自由”,合肥市公有房屋租赁的原则是:既照顾承租者的生活,又兼顾以租养房。承租公房的单位和个人须申请,并报经政府房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租赁手续。

1982年,合肥市政府颁发《合肥市公有住宅租金试行标准》。该标准由五类(结构、内墙、地面、顶棚、门窗)30级组成,月租金最高每平方米0.14元,最低每平方米0.108元。当时能够租赁房屋的群体大部分是刚刚进入单位,还未享受到公房分配。所以,绝大多数承租人的要求很低,“只要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就行”。

1991年7月,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员工资增加等因素,直管公房租金入不敷出的状况日趋严重。经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对直管公房的生产、营业用房租金作适当调整,标准为:生产营业和为其服务的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基本租金为3.40元。

随之而来的是,合肥市房管部门对直管公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清理。在当时合肥直管公房的“账本”上,16489户普查房屋、面积83.9万平方米。这是合肥史上较为全面的普查,普查的数据也为日后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2003年,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再一次对全市房屋租赁清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备案1744户,代征契税6263万元。

2005年,租房不再是市房产局一个部门的工作,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完善联动管理机制,携手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当年,清查摸底3927户,登记备案2857户、建筑面积37.25万平方米。

合肥成为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

2017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肥成为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随后,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

这些通知中,合肥市提出了培育市场租赁主体、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构建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体系、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等多个思路。计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租赁企业为引领、社会租赁企业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建设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明确了住房承租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由教育、公安、工商、人社、财税、民政、卫计、房产、科技等部门按国家和省规定,结合合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住房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了促进房屋租赁,合肥还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在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个人住房出租综合征收税率法;在公积金政策方面,合肥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租赁住房的作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同年10月,合肥庐阳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这也是全市首家国有房屋租赁公司。继庐阳区之后,合肥市又成立8家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形成“1+8”引领格局,主要任务是开展政策性和市场化的房屋租赁工作。

真金白银吸引众多长租公寓品牌入驻

入选试点城市之后,合肥市住房租赁行业联盟成立,这也是全国省会城市中的首个此类协会组织。加入合肥市住房租赁行业联盟的公司中,既有专业房地产公司、房产经纪公司,也有此前专门从事公寓出租等业务的公司,还有提供整套家电配套服务的公司,以及专业管理运营公司。以万科旗下泊寓为例,该企业早在2015年就在五里墩区域推出了数十套白领长租公寓。同时,他们还在设计推出长者公寓、家庭公寓等多种租赁产品,在合肥未来计划投放市场的租赁房源达到8000套左右。

租房租赁的春风一波接一波。2018年,合肥率先在国内推出奖补政策,在肥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居间服务机构和出租自有住房的个人,可按规定申请财政奖补。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对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作为修订内容,符合条件的商改租、工改租项目也在《办法》中被纳入奖补范围。

与此同时,合肥在土地供应上也抛出了“租赁福利”——合肥市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含配建)占新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15%左右的比例安排。另外,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和国土、规划和土储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制度,为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供应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并暂停未完成指标区域的非租赁住房居住用地供应。

多措并举维护租赁市场秩序

从合肥被确定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后,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建设计划就在合肥租赁住房的计划表里。

2017年12月20日,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就已正式上线。平台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服务和大数据资源,逐步打通社保、教育、公安、公积金,不动产登记、金融等通道。在平台上,你可以完成实名认证、房源核验和发布、在线合同签订、电子签章、线上资金支付等步骤。同时,平台还支持电话转接,分类查找、地图查房、整租分租。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平台目前上数万套房源,“其中,半数为公租房,个人的房源和品牌公寓、中介房源各占四分之一。”

为了让租赁双方租得放心、住得安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住房租赁的风险提示》。《提示》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议房客选择租赁企业时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市住房租赁协会会员企业或在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寻找房源。与此同时,合肥市区所有住宅对外发布租赁行为,必须要先到官方网站(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http://60.173.254.127/或合肥住房APP)实名注册取得核验码后,才能在中介公司或网络平台发布。

另外,合肥也正在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以及“红黑名单”制度——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市房产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网络平台进行查处;对于网络平台未能履行主体职责,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市房产局将联合市网信办对网络平台通过约谈告诫、责令改正、暂停更新及关停等方式督促整改,必要时向社会曝光,维护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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