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锴)8月24日傍晚,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合肥市公安局广场派出所来电,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已被当地派出所采取临控措施。接到信息后,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立即出动,在夕阳余晖下一路赶往合肥,于夜幕中到达当地派出所。
申请执行人袁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花山区法院调解后发生法律效力,但王某迟迟未能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袁某遂向花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向袁某承诺于15日内将借款本金30000元以及利息全部还清。但王某并未按约还款,执行法官再也无法联系上王某。因此,花山区法院依法将王某列为执行临控人员,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
到达合肥后,由于时间关系,执行干警们决定就地看管被执行人。待第二天一早,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在面临即将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坚持了一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王某一改顽固的态度,急忙联系朋友帮忙偿还了部分债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经得其同意,写下还款承诺书。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经报请批准,执行干警对王某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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