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市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暗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暗访。
根据《通知》,此次督察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督察重点包括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约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数量,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在岗履职;危大工程清单编制或危大工程清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企业总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得到落实(每月到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凡督查发现,属于正常施工状态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企业总部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施工单位企业总部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到现场履职不少于2次,且不得委托)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合建质安〔2019〕54号文件规定无故不在现场岗位履职,所查工程现场一律书面责令停工,进行限期整改安全隐患,辖区监督机构制定专人予以跟踪督办,对拒不停工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一律提级督办并上网通报。
(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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