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合肥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从9月1日开始,持续到12月20日。总筹资标准为每人770元,其中财政补助520元,个人缴费250元。具体参保方式有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学校组织参保登记等。针对参保中的特殊人群、特殊情况,合肥市医保局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一、小孩的户口不在本地又无法办理居住证,能否参保?
下列情况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参保:
1、在合肥上学的在校学生。证明材料:户口本,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2、随家庭成员在合肥长期居住。证明材料:相关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小孩的出生证明、家庭成员的居住证(家庭成员若是本地户口则无需提供居住证)。提供的户口本应能印证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如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3、父母任何一方已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子女。证明材料:小孩子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社保证明(可凭身份证和金融社保卡在人社部门打印)。
二、去年未参保的新生儿能否补办医保?
未在去年集中参保缴费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参加医保的新生儿,若不满一周岁,可以补办去年的医保。补缴按2018年筹资标准220元/人,补缴后待遇享受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补缴时应按250元/人的标准先参加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
三、新生儿参保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张艳君孙雨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汪漪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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