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网吧,一人以“找打弟弟的人”的名义胡搅蛮缠,另一人趁机偷盗手机。8月6日,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许某、刘某均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九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许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7年底刑满释放。出狱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能搞到钱,许某又将主意打到了盗窃上。在与刘某相识后,两人商定专门去网吧偷手机。一人负责故意找茬分散被害人注意力,另一人趁机下手。
2018年10月底,许某、刘某二人来到合肥市一网咖。一番观察后,正在集中精力上网打游戏,手机放在一旁的被害人陈某,被两人确定为作案目标。
“我弟弟昨天被人打了,你看起来就像打我弟弟的那人。”许某一拍陈某的肩膀,按照事前商定的“剧本”开始演起来。“胡说什么呢……”莫名其妙的陈某站起身与许某争执起来。孰料,这正落入两人的圈套。争吵期间,放在桌上的手机早被另一人偷走。
当天,许某、刘某还以相同作案手法,再次作案两起。之后,两人分头逃离合肥市。当年11月中下旬,许某、刘某分别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被公安机关相继抓获归案。
经查,许某以上述手法作案可谓是“驾轻就熟”。除了在合肥作案3起以外,其还曾伙同雷某(另案处理)在天津、太原等地,采用相同的手法多次作案。经鉴定,许某参与盗窃价值总计17248元,刘某参与盗窃价值7524元。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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