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非法牟利的“套路贷”犯罪呈高发态势,该类犯罪不仅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9年3月底,庐阳区检察院院共审查起诉“套路贷”犯罪案件13件100人,涉案金额1560万余元。
案件特点
犯罪活动组织严密,分工协作明确。“套路贷”案件集团化、组织化明显,均为共同犯罪,多以金融服务、投资咨询、小额贷款等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或者未经注册即以公司名义出现,且均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放贷资质。内部分工合作,管理制度严密,形成一整条集发放贷款、中介业务、催讨债务等不同环节为一体的“黑色产业链”。如陆某某等10人“套路贷”案中,该公司设立业务部、财务部、风控部、法务部(贷后)等多个部门,且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这些犯罪团伙之间相对独立,又联系紧密,多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加强沟通。为便于收集、共享、筛选贷款人信息,行业内部还建立专门信息平台。
犯罪主体特征明显,被害群体集中。犯罪行为人中,低学历年轻人居多,如办理的100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中,20-30岁区间的占比达80%,初中、高中学历占比约50%,且为催讨债务,还吸收曾有暴力、侵财等犯罪前科的人。从被害人特点来看,多为有一定小额贷款借款经历、名下有房产、收入来源较为稳定、本人或亲属有一定还款能力,但资金又不充足、急需申请贷款的特定类型人员。
犯罪方式基本雷同,手段趋于隐蔽。“套路贷”犯罪具有易模仿、复制性强、“辐射性”强的特点,虽然从贷款方式上有“现金贷”、“校园贷”、“车辆贷”等不同种类之分,但总体来说都是通过互联网站、社交平台、打电话、熟人介绍等方式联系被害人,以无抵押、放款快等吸引被害人上钩,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方式骗取钱财。为了逃避法律惩处,其行为手段也在不断演变,具有上述典型特征的“套路贷”诈骗犯罪逐渐减少,催讨方式也更多采用软暴力、弱暴力或者相对“平和”的方式。
黑恶势力暗藏其中,社会危害性大。“套路贷”犯罪除实施诈骗行为外,在催收贷款过程中,往往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同时,也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有的甚至在组织壮大过程中,逐步稳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纪律、形成稳定的经济基础,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逐步从一般性犯罪向黑恶势力犯罪转变。上述“套路贷”犯罪案中,共审查认定黑恶势力犯罪6件73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27人。
涉及罪名事实复杂,处理仍存争议。“套路贷”犯罪侵害客体多样化,往往涉及多个罪名,且涉嫌犯罪事实众多,比较常见的有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虚假诉讼等犯罪,有的还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如龙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涉嫌罪名有8个,犯罪事实达54起。司法实践中,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案件定性问题,以及共同犯罪的认定、犯罪数额的计算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
对策建议
“套路贷”犯罪的高发,主要是因为多元化融资需求与金融产品供给之间的矛盾凸显、金融市场监管缺失、经济金融领域民刑交叉复杂导致刑事惩处不及时、被害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容易误入套路陷阱等多种因素诱发的,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
规范民间借贷发展,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完善并落实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民间借贷的边界,严禁公司、企业以民间借贷为名突破经营范围违法开展放贷业务。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化金融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并做好推广宣传,让正规金融信贷产品占领市场。
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强化金融市场监管。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内外部监管。严格金融市场准入,加强对金融违规行为的整治。发挥基层街道社区、楼宇组织网格化管理优势,配合市场管理、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摸排,发现有公司、企业非法从事融资、借贷业务的,依法及时予以取缔。加强金融监管、市场管理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协作沟通机制建设,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环节的重点监管,及时发现并移送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
厘清民刑交叉问题,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准确把握民间借贷、高利贷违法与诈骗刑事犯罪之间的区别,重点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虚增数额的名目、对违约行为的态度等综合进行判断,依法予以认定。做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特征,重点关注利用暴力、威胁手段催讨债务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并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强化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之间的衔接,及时发现并监督“套路贷”犯罪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司法工作人员贪腐等问题。
加强犯罪预防宣传,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案例,深入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宣传,同时引导人们遇到不法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群众注重个人信用维护,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关注青年群体就业问题,提醒求职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谨慎择业,加强网络招聘等平台的监管,防止因择业不当误入“套路贷”犯罪。
(作者单位:庐阳区检察院)
□赵婕 朱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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