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于2005年10月重新修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市民饲养犬类的数量、种类都在迅速增加,随之而来对文明养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养犬管理工作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有群众提出修法建议。
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拟定问题清单,提出限养范围、文明行为、法律责任等17个重点问题;深入社区,走访座谈,赴12345市长热线和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调研,了解群众诉求,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自今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积极回应老百姓关注的难点问题,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此次修法,顺应了民情民意,有利于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
“有些人素质不高,外出遛狗时不牵绳,把老人孩子吓得够呛,任由狗随意在草地和道路上便溺,这些不文明养犬的陋习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走访调研中,有许多市民反映他们的这些“烦心事”。
“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发现,文明养犬的推动主要依赖地方性法规立法。”来自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的耿亮亮律师表示,对于犬伤人的案件处理,国家的上位法有明确的民事责任规定。而作为地方性法规,应该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规范文明养犬管理。其着力点应在于降低狗伤人事件发生的概率,起到预防和保护的作用。
“从合肥市公安局接到的报警情况来看,合肥市每年大概有一万起的涉犬类报警,包括不文明养犬、流浪犬收容、犬扰民、犬伤人这四种类型。绝大部分报警属于不文明养犬范围。”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高反映。
“在现行的《条例》下,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诸多困难。”陈高指出,“目前,合肥市限制养犬的范围主要在二环以内,二环以外的开发区、建成区等区域市民对限制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此外,合肥市还没有大型的流浪犬收容场所,存在着流浪犬、烈性犬、病犬的收容问题亟待解决,希望此次立法修改能够推动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
“经常接到犬声扰民的投诉。”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包河社区居委会主任王诗琴说,在养犬管理方面亟待明确管理主体。“希望推动完善规范养犬的机制体系,让各个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更加清晰,同时也让居民共同参与到文明养犬的长效治理机制中去。”
“有些老百姓误以为政府不让养狗,他们没有真正领会其中的内涵。此次修法,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庐阳区大杨镇人大主席崔兴范坦言。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更需要社会共同参与,希望以此次修改《条例》为契机,让社会各界更广泛地参与到文明养犬这一社会治理的行动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推进法治合肥建设,为文明合肥添彩。
刘畅 承雪菲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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