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8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须向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
7月5日,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规范合肥市房屋租售市场。
8月1日起出租房屋需先核验
根据《通知》要求,8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后,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房源核验通过后获取房源核验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凭房源核验码,方可在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委托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同套出售或出租的房源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监管平台、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管理房源信息,对挂牌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买卖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满的房屋,经纪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撤除。
建立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据了解,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全面动态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息档案,详细记录全市各房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行为、经营及受投诉处罚等信息。除此之外,系统会实时记录行政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和协会自律管理检查中发现的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记录经查属实的对房产中介和从业人员的具体投诉和评价内容。(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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