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超 周国庆)“喂,您好,你院报临控人员吴某
已购买HA1911车票,7点20分从安庆汽车站发往合肥,15号检票7号座位”,6日27日,宜秀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于6点56分接到临控信息后,迅速组织人力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一方面调查到车辆行驶至大龙山高速路口会停留5分钟,另一方面立即出动警车和法警在15分钟内即赶至了高速路口,并在7点40分成功拦截被执行人吴某,并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吴某于2012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宜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该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吴某同时被判决应支付金某受到伤害的赔偿款数十万元。后因吴某家庭困难,法院多次上门走访也一直未能履行完毕,直至后来吴某下落不明,无法联系。
考虑到申请人的家庭实际情况,本着人性化执行的原则,法院也给申请人申请了困难补助,但判决赔偿的根本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的攻势下,宜秀法院再次清理执行历史积案,终于将一直未履行的吴某拘传到案,后经协商,申请人考虑被执行人也确属经济困难,在当地村也是困难户,享受低保待遇,这次也是为孩子治病,才乘车前往合肥。在执行法官的积极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由吴某再支付8万元了结此案,这起历时8年的积案终于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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