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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一把火烧出消防栓的“渴”望 合肥一居民家中失火,消防员赶来却发现消防通道被堵,楼栋里消防栓无法供水 记者走访发现,省城多个小区消防设施无法使用,有的

来源:安徽商报 2019-07-03 01:36   https://www.yybnet.net/

6月28日晚,合肥新站高新区安粮双景佳苑小区一居民家失火,“消防车赶到后却因消防通道堵塞”而被“拒之门外”;与此同时,小区各楼道的消防栓也不能供水。好在当晚火势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对于成为摆设的消防栓,业主们忧心忡忡。昨日,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合肥不少小区的消防设施都处于“干渴”状态,比如繁华世家小区、莱茵河畔小区等,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情况。夏季因高温是火灾高发期,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及小区物业的重视。

[事件] 居民家失火,消防栓不出水

今年6月28日晚上9点多,安粮双景佳苑小区11号楼一居民家,一个小女孩不慎引燃了火灾。知情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好上楼闻到了一股煳焦味,然后就发现这户人家着火了。居民随即报警并拨打了119。赶来的消防员破门而入,好在火势不大,消防员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器很快就把明火扑灭了,并把小女孩救出。

虽然火情不大,却触痛了该小区众多业主的神经。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晚因为小区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消防队员赶来时又发现楼栋里的消防栓也无法供水。“万一当晚发大火,消防车进不来,消防栓又不能用,后果难以想象。”

[现场]

十多栋楼消防栓多年成摆设

不仅是11号楼,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在该小区走访时发现,其他楼道里的消防栓也都不能供水。一位女住户告诉记者,早在2014年她家里就着过一次火,那时候的消防栓就已经不能供水。在居民们看来,这些消防栓至少有5年都是摆设。在小区2号楼14层,记者发现虽然消防柜内的消防水管等设施齐全,但无论怎么旋转阀门,消防栓就是不出水。

安粮双景佳苑小区业委会主任张月菊介绍说,小区的不少消防水管完全断裂,其中5栋楼的楼顶消防水管已经断裂很长时间了。今年5月份,小区一些业主也把消防栓不能供水一事反映给了辖区的消防部门。据悉,消防部门已经责令小区物业限期对小区瘫痪的消防设施进行检修、整改。

[回应]

相关部门已约谈物业要求整改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小区物业一位钱姓负责人。不过一听记者是来采访消防栓等问题,这位负责人立即挂断了电话。随后,在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郑主管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当天下午,辖区瑶东社居委一位王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街道和社居委正在该小区进行消防安全调查。该工作人员称,一个月前他们就接到小区业主有关消防栓的投诉,并联系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解释是:小区消防管网及部分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是前期建设单位遗留问题,早在2016年,小区物业就发函建设单位要求处理,但未得到处理。目前,瑶东社居委以及街道已就该小区消防问题约谈物业,要求对方整改。

[调查] 合肥多个小区消防栓“喊渴”

其实,并非只有安粮双景佳苑小区消防栓缺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走访获悉,省城有不少小区消防栓无法供水。合肥市经开区繁华世家小区的业主许先生就反映说,他们小区是一个老小区,或许是年久失修的缘故,小区高层消防栓也不能供水。而繁华世家物业公司表示,目前,物管正在联系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申请维修基金,将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整修。

合肥新站区莱茵河畔小区居民赵先生反映,他们自2011年初入住以来,小区的消防设施就处于瘫痪状态。“有的消防栓箱玻璃门已破损,消防栓也没水,有不少消防栓箱内连水带都没有。”小区业主多方奔走呼吁,至今问题依旧没有解决。昨日下午,莱茵河畔小区辖区所属方桥社居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已向合肥市和新站高新区等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目前他们也在等待中。

业委会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夏季是火灾高发期,居民若发现小区消防栓没有水怎么办?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建议,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由业委会向消防部门或物业主管部门反映,敦促物业公司进行消防设施整改。张亚表示,如若物业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导致消防栓缺水,根据相关法律,对火灾造成损失的扩大部分,物业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新闻链接

消防栓损坏延误救火 物业赔偿业主一半损失

去年8月,本报就报道过一起因消防栓损坏不出水,业主财产受到损失状告物业的案例。家住瑶海区幸福花园小区某栋的李梅(化名)诉称,2016年4月24日9时20分许,她所住的房屋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她立即报警,同时打算自己救火,却发现楼层的消防柜上了锁。十几分钟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因消防栓里没有水,消防员只好将消防水带从1楼接到楼上来灭火。

李梅认为,由于消防栓没有水,延误了救火时间,火灾损失扩大,导致她损失惨重,因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1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有义务保证楼层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事发房屋所在楼层的消防栓损坏,导致火灾发生时不能取水灭火,消防员从1楼取水灭火,延误灭火时间,导致财产损失扩大,对此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法院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对财产损失等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梅3.9万余元。

实习生 王怡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文/摄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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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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