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合肥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02元。
据悉,合肥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启动低保提标复核工作,对目前在册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重新核定获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并按新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对象中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将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增发相应补助金。(黄大伟 记者 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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