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整理遗产时竟然发现,丈夫陆续给一名陌生女子转账汇款了100多万元,并且两人还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妻子气愤之下,将“小三”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赠与。日前,合肥市肥西法院民二庭审结了这起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原配妻子获胜,“小三”应向原配妻子及儿子全数返还赠与款118万余元。
丈夫去世后整理遗产发现“小三”
李女士与丈夫程某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结婚,两人通过辛苦打拼,也积攒下了一定的家业。2012年,丈夫程某因病去世。李女士在整理遗产时发现,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丈夫陆续给一名叫姚某的女子转账汇款,累计高达125万元,这些神秘的转账记录,立即引起了李女士的怀疑。
于是,李女士在丈夫程某生前的物品中找寻证据。很快,她发现了姚某写给程某的书信,以及程某生前所用电脑里两人暧昧的聊天记录,还有程某为其购买汽车等事实。愤怒的李女士将姚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赠与款项。
妻子告“小三”要求返还赠与钱财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于125万元的属性产生了巨大争议,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李女士认为是赠与款项,姚某则认为是双方生意往来以及借贷关系。
李女士称,通过各组证据以及庭审过程来看,丈夫是基于与姚某之间的特殊关系赠与她财产,上述关系违反了婚姻法以及公序良俗原则。
姚某辩称,李女士提供的银行流水转账明细,不能说明此款项为赠与,而仅表明程某与自己之间有银行流水往来,这些流水是杂乱无章的,从款项零星数额及三年多时间来看不符合生活中无偿赠与情形,李女士推断的事实是不存在的;其次,来往的两封书信也不能反映自己与程某之间的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信件没有本人签字,也没有书写时间;自己的QQ号很早之前已被盗,QQ聊天记录时间久远,对真实性不予认可;最后,姚女士称,那些转账记录均是程某与自己熟悉后,委托其帮助合作投资及偿还借款等支出,还有支付给案外人的借款。
不正当关系赠与财产赠与无效款项应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程某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违反公序良俗。法院认为在李女士与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程某与姚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程某又将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赠与姚某,既违背了公序良俗,又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赠与应属无效,姚某因赠与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姚某向原告李女士及其儿子全数返还赠与款118万元。
吕玮如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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