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下午,合肥市召开河湖长制“民间河长”聘任会。现场,首批20名“民间河长”接过聘书,这标志着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开启“民间河长”工作,“全民治河”步入新阶段。今后,合肥市将有更多“民间河长”走马上任,守护碧波清流。
2017年,合肥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并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2018年,合肥市全面建立四级湖长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有明确责任主体。广大河、湖长已成为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的中坚力量。
河湖管理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需要凝聚全社会合力。经过思考、借鉴,合肥市新近出台《合肥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民间河长”工作方案》,决定广泛聘任“民间河长”参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开门治河”之路,让河湖长制度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
据介绍,“民间河长”主要负责河道沿线河岸整洁、河面整洁、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举报,负责相关治水项目的建议与落实监督,也可以反映其他涉水问题。此外,“民间河长”要当好“五员”,即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
“我会担负起河流巡查、水环境监督任务,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同时用得体的言行举止带动身边人爱水、护水,使河道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为合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堤固、景美’的美好愿景贡献力量。”全市首批“民间河长”中的一员,蜀山区南岗镇瓦屋村党总支副书记沙剑如是说。
合肥市将在人身安全、组织、纪律等方面对“民间河长”给予保障。辖区河长办及相关河长对“民间河长”监督举报行为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否则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华新红)
谁能当“河长”?
社会各界人士皆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环保组织、志愿者、社会热心人士等),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可适当放宽;熟悉河道,口碑好、威信高、热心河湖保护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有时间和条件定期完成“民间河长”工作;能义务参与河湖管理,履行查、评、议、宣等职责,独立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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