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幼儿园家长学校要教育家长防止“小学化”倾向、小学家长学校要开设行为习惯养成课程、中学家长学校要开设青春期和社会适应指导课程……为健全家校合作机制,日前,合肥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也是合肥市首次制定的“家校共育”政策。
合肥首次制定“家校共育”政策
学校教育中,家长应该起到哪些作用?遇到孩子成长的问题,学校应该如何“牵手”家长面对?去年以来,合肥市不少中小学、幼儿园开始探索“家校合作”新模式,比如,华府骏苑小学聘请有技能的家长当社团辅导员,课后开展机器人、烘焙、无人机等多项课程。尽管多校进行探索,但如何开展“家校共育”始终没有明确的方案。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是合肥首次制定的相关“家校共育”政策。市教育局表示,此举是为促进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家校共育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为注重解决家长的家庭教育认识不到位、对学生身心规律认识不足、过度或不当干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忽视或无视家长意见等问题。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情况,保障家长集中反映意见的渠道通畅,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家校联席会议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家长委员会实际工作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协调解决家校矛盾,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通过家校联席会议,细化家长、学校的责任,学校、教师在依法开展教育管理和组织教学活动时拒绝任何不当干预。
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职责包括协助学校工作、了解教育教学活动、反映家长意见、提出合理建议;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为学生活动、学校重大活动提供资源和志愿服务;有组织地参与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同时,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园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德育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往届学生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社区居委会成员等,职责包括举办家长学校、策划和实施指导家庭教育活动等。
中学“家长学校”要开设青春期和社会适应指导课程
除了反映家长意见和进行教学监督,“家长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职责。根据《征求意见》,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3次亲子实践活动。家长学校要实行积分制度,敦促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此外,社区家长学校由社区负责组建,社区负责人兼任家长学校校长,确保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在开发家长学校课程方面,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制定课程计划,采取可行的学习评价,落实家长学校教学计划。其中,幼儿园家长学校要教育家长防止“小学化”倾向;小学家长学校要开设行为习惯养成课程,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中学家长学校要开设青春期和社会适应指导课程,指导家长陪伴孩子度过青春期,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形成正确价值观等。晨报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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