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拟于近期将市本级(高新、经开、新站、蜀山、包河、瑶海、庐阳)国有建设用地(净地)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调整至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市本级原7个国土分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国土窗口承担的国有建设用地(净地)不动产登记职能调整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5月13日起,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净地)不动产登记业务由要素登记大厅统一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国土窗口、各分局不再办理。
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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