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有了“着落”,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台可获20万元补贴。
今年年初,合肥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法可依。《实施意见》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条件以及申请步骤。至于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实施意见建议从三个方面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承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解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在年初的摸底调查中,486栋老旧小区居民楼有加装电梯的意向。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该办法执行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想要获得这笔补贴需要进行申请。每年8月31日前,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将牵头对上一年度本区(开发区)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奖补申请。除了补助申请表之外,还需准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联合审查意见书以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提出市级资金分配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开发区还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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