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宣布2019年底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引发广泛关注。4月7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早在2017年5月1日,合肥试点了一年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期间,职工缴费费率不变,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没有降低。目前,合肥市两险合并已开始运行,对于参保职工来说,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仅仅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不会影响待遇享受。
两年前合肥已试点两险合并
2017年5月1日,合肥市作为全国12个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启动两项保险合并试点。合并后,职工缴费费率不变,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也不降低。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但也可享受计生、生育医疗费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相关保险待遇。因此,合肥市在试点期间,两项保险合并以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机关、事业单位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为8%,职工个人仍为2%。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收支,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据悉,在不加重参保单位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确保试点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试点前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执行。
通过合并实施,合肥市先后将17.31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两险合并后个人缴费不变
据悉,此次合肥市按照统一部署,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两险合并实施后,合肥市将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费率。比如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的费率,职工医保是7%,生育保险0.4%,合并为7.4%。合肥市企业单位的费率,职工医保是7%,生育保险1%,合并为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只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变。
生孩子顺产可报销3000元
合肥市医保局介绍,生育险的报销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分娩前的产检费,另一个是分娩期间费用。除此以外,流产、分娩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等项目也可以报销。
正常情况下参保职工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三个目录”之内的,在最高限额下据实结算,高于最高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承担。最高限额分别是产前检查为800元;顺产为3000元;自愿剖宫产3000元;剖宫产为5000元。
生育时,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系统自动核算、发放。其中,顺产为5个月、自愿剖宫产为5个月、剖宫产为5.5个月。
此外,流产也分别可报销3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并可享受到1至1.5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
报销最高限额
◎产前检查为800元
◎顺产为3000元
◎自愿剖宫产3000元
◎剖宫产为5000元
注:女性生育时未享受任何社会保险待遇的,可按其配偶参保事实,享受“未就业配偶待遇”,获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最高可支付1000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文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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