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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任我行” 水果店受罚

来源:安徽商报 2019-03-28 01: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通讯员 胡金国 张前程 孙雨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文 余红霞/图)沿街水果店商铺为招揽生意,随意在门前占道经营,不仅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环境,而且还给过往行人带来极大不便。3月27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城管委获悉,蜀山区孔塘路一水果店因任性占道经营,被辖区城管依法处罚500元。接下来,蜀山区将集中整治违法占道摊点,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据辖区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3月以来,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多次发现位于孔塘路的“果然心动”水果店将水果沿街摆放售卖,存在严重的店外经营行为。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多次劝导和约谈该店负责人,要求其遵守门前责任区管理制度,不得占用门前公共空间进行经营活动。但该店家置若罔闻。对此行为,南七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依照《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店违规行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目前,蜀山区城管委主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定点值守和巡回检查的方法,突出重点路段,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安排专人蹲点执勤,并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劝离、疏导、清理。近期,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全区的背街小巷,依法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的整治活动,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摊点。

蜀山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气渐热,不少沿街水果店占道经营、店外堆放现象大幅增加,严重挤占公共空间、阻碍行人通行、影响市容环境,城管部门将依照《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宣传劝导的基础上,对该类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良好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讲一讲

城市道路的利益主体不是某个人,任何未经审批、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占道行为都是违法的,也侵犯了他人的公共利益。作为不少地方的“顽症”,占道危害颇多。而整洁、有序的环境,又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所以整治违法占道摊点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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