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并不是取消了,而是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两类保险合并之后,享受的待遇又会如何变化?
概括来说,国务院提了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
四个“统一”具体含义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
一个“不变”是指: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前在河北邯郸等12个城市展开试点
事实上,这只是该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进。据介绍,我国此前在河北邯郸等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意见》出台后,一些网友表示,对两险合并后给个人生育带来的影响不太了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和采访后发现,这一变化至少会给工薪族带来两大利好。
利好一:不怕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了。先看一个案例。在中部某省工作的张航向记者介绍,自己是2014年有的小孩,由于自己和老婆所在的企业都只给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并未缴纳生育保险,最终老婆生孩子的所有费用只能自己承担,没有办法报销。
实际上,张航的遭遇并非个案。来自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4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7亿人,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4亿人。也就是说,有超过1.1亿的职工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参保生育保险。不过,根据《意见》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参与基本医保、但不参与生育保险的情况了。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合并之后,将会有大量此前参加医保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纳入生育保险中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利好二:报销更方便。
两险合并的另一个好处是报销更方便了。夫妻双方都在合肥工作的徐先生对记者说,当时生孩子时,是自己先垫付了费用,然后拿相关材料去妻子所在的公司,从公司走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总共花费了几千元,最后报销了一千多元。合并以后,生育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按收支平衡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合并之后,待遇不变,报销还更方便,但缴费费率会不会增加呢?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缴费费率问题,《意见》中给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总结一句话就是:合并之后,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是现有医保费率与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对企业来说,这个费率是升还是降?
《意见》中的要求是,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这也意味着,合并后的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可以做一些调整,关键是看基金的收支情况。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存23233.74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018年末累计结存18605.3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74.29亿元。
房连泉认为,从现在国家减税降费的趋势来看,合并之后,总的费率可能会比合并前两者之和要低一些。但是,各个地方的情况可能会不一样,合并后的费率是否下降,关键看当地医疗保险基金的结存情况。
房连泉说:“和医疗保险基金规模相比,生育保险基金规模非常小,如果一个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结存较多,合并之后总的费率下降就有空间,反之则很难下降。”
(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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