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消保委发出了一系列广告违法警示,涉及到保健食品、投资商品、医疗和房地产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领域,消费者遇到“防癌抗癌”“低门槛高收益”等宣传广告,要多留个心眼,避免被骗。
保健品类:保健食品常见的虚假宣传有:核准仅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夸大表述为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等;核准仅是辅助改善记忆,但夸大表述提高智力,提高学习专注力,提高考试成绩,缓解脑力疲劳,头昏头晕,预防老年痴呆等。
《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投资类: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对投资产品的宣传常有“年化收益率最高19%”“30倍活期存款收益”“5倍定期存款收益”以及“安全、低门槛、高收益”“抵押+质押、有保险”“本地业务100%兑付”“提供本息100%担保”等违法内容。
《广告法》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房产类: “地铁口增值物业,升值前景无可限量,3年保值回购保障”“巨大升值空间,升值金铺”等都属于违法房地产广告。
《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
陈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文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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