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聚精会神听课律师戴燕(左)现场解答问题
▲本报采编人员(右)和主讲人田继红(左)向老师赠送法律书籍
“我想问一下,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一方出售又购置了新房,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家庭和各自的财产作约定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购置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之前一朋友向我借款未还,由于朋友没打借条,又是支付宝转账,索款时朋友一直拖欠,三四年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种情况下,要先固定证据,可将支付宝的转账页面截屏,其次可通过你们双方的谈话记录,证明你借款项给朋友及朋友未及时归还的事实。”……
这是3月5日,在第109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安徽法制报社“法律进校园”栏目组的采编人员和律师在与合肥三十八中北校区女老师们进行的精彩互动。
合肥三十八中北校区是安徽法制报社“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走进的第25所学校,本期“法律进校园”邀请的主讲人是安徽宏淼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田继红,给该校近30位女老师开讲了第26场“公益普法故事会”。田律师以“智慧人生与法同行”为主题,与女老师们共同探讨了女性的政治、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故事会开始,田律师从两年前发生在省城的一起女律师被家暴案例入手,对女性在职场、家庭和生活中可能遭遇的人身、财产、劳动等等权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结合自身办理的各种案例,逐一解析了人身、家庭、财产及劳动权益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于案例的当事人有女律师,因此引起了女老师们的格外关注,老师们凝神静气,认真听着案情介绍和法律关系的分析,生怕漏了重点。一位老师说,律师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肯定比一般人强多了,但她还遭遇到家暴和伤害,因此学习掌握一点法律常识对我们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该校七年级女老师薛慧娟说,虽然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偶尔也会学习和了解关于女性自身权益的法律常识,但感觉都是一些零星的知识碎片。今天的故事会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有关女性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拓展了我们对女性维权意识的思维,学会了多渠道维权方式,收获颇丰。故事会接近尾声时,老师们提出了许多法律问题,同为安徽宏淼律师事务所的另一位女律师戴燕,耐心地给予了回答。老师们还纷纷请本报采编人员和律师留下联系方式,表示以后咨询法律问题时用。故事会结束时,本报采编人员和田继红律师还给老师们赠送了《生活中的法律法规》一书。翻看着书,女老师陶灿灿说,今天的专题讲座,不仅有意义,对我本身更是触动很大。我之前就遭遇了朋友借钱不还,索款不给的事,你们的答复和律师的讲授,让我学会了怎样取证怎样固定证据,解了我心中的法律疑惑,接下来我将会按你们的指点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陶灿灿说,今年的“三八”节别具特色,过得十分有意义。 ·本报记者张燕张青川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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