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庐阳区红星路96号大院2号楼2单元加装电梯基坑开挖工作正式动工,预计工期两个多月,6月份可建成交付使用。
为家中老人,居民自筹资金加装
“我今年虽然86岁了,但身体还硬朗,有时间总想到外面转转,但上下楼感到很吃力。现在好了,要装电梯了,终于不用为上下楼而烦恼了。”居住在该单元5楼的张宝金老人告诉记者。红星路96号大院建于上世纪90年代,小区里住着不少像张宝金一样的“银发族”。7层的高楼,对于这些老人来说,上下楼费时又费力。于是,小区2号楼2单元的住户谋划起加装电梯的事情。经过协商,大家决定自筹资金加装电梯,并按照楼层高低,从7楼到3楼按递减原则出钱,分摊费用。
记者在施工现场了解到,加装电梯为“外挂”式,从3楼开始与楼梯道相连接。施工方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进行坑基施工,预计工期两个多月,6月份可建成交付使用。
市区财政将对加装给予资金补贴
据庐阳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和考察学习,并在市区出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指导下,红星路96号大院成为庐阳区首个加装电梯的小区。同时该局负责人还表示,市区财政将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资金补贴。
根据《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从三个方面筹集。
具体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承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解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满足这几个条件即可申请加装
今后,庐阳区将继续按照“成熟一部、实施一部”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便利的生活条件。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条件才算“成熟”? 据介绍,根据《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幢或单元业主,其中以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应当不影响本幢房屋其他单元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
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提出。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管丽 宋晓东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杨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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