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犹如城市的隐形血管,包括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马路拉链”“城市看海”现象较为突出,各类管线泄漏、路面塌陷等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城市病”,合肥市出台了安徽省关于地下管线管理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昨天,记者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要求,提前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严格控制道路挖掘频度,以更好地保障城市“生命线”。
严格控制道路挖掘
道路挖了填、填了挖,马路不断被开膛破肚,老百姓生活受影响不说,也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今后,这种“马路拉链”现象有望减少。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规划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分别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年度建设计划,依附于道路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新建管线应当入地铺设,逐步将其他镇和农村的地下管线纳入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地下管线工程需要挖掘道路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办理道路挖掘等审批手续;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或者需要移植、砍伐树木的,应经有关行政部门同意或批准。
为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减少破坏性挖掘,《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暂缓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建管道或者预留地下管线位置;新建管线应当入地铺设;改建、扩建道路,原有架空管线应当同步入地;现有架空管线应当逐步进行入地改造;地下管线建设时应当同步铺设管线示踪标志或者标识。
另外,《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规划核实和档案移交等手续。
建地下管线数据库
“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将地下管廊、人防、地铁纳入管线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地下空间‘一张图’管理。”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网办主任李彬介绍说,目前合肥市已经完成市区493平方公里市政道路下水、电、气、热、通信、排水等各类地下管线普查,总长度30265公里,建立了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集中管理,实现与县(市)系统平台共享、与区(开发区)管线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为提高地下管线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理能力,《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市、县(市)政府应建立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并且,按照数据同源、共享校核、及时更新的原则,对各类地下管线的空间信息、周边环境信息、维护记录等数据统一收集、录入、分析、入库,并逐步充实地质环境、桥梁基础、人防设施、轨道交通等相关数据,形成全面、真实、完整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数据库。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明确,合肥市还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同步更新机制,实行各类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制度,通过标准化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保障地下管线信息要素同步更新。地下管线出现故障或者遭受外力破坏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管线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先期处置。
改造部分地下管线
老旧小区地下管线如何保护?《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应当逐步开展对老旧小区地下管线的改造。地下管线权属不明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改造。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要求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管线单位开展或者配合开展老旧地下管线升级改造工作。此外,还明确要求引导社会参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地下管线安全和应急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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