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启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举报范围和奖励金额
1、在合肥22条重点道路上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的,每起举报奖励20元;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的;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手机信息的,每起举报奖励30元;
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每起奖励50元;其中举报大型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或者逆向行驶的,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在高架道路和上跨式立交桥上行驶的,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5、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每起举报奖励500元。
举报方法
1、公民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有奖举报模块,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身份用户认证,提供真实的姓名、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方式。
2、上传图片信息:实名认证后,通过有奖举报平台拍摄符合要求的证据图片并填写必要信息后上传举报信息;
3、上传视频信息:安装“一键拍”行车记录仪,实名认证后,通过行车记录仪实时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后上传举报信息。
举报要求和奖励方式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虚假恶意举报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违法发生地所在交警大队将于十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回复举报人,举报人可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进度及结果查询;
3、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交警部门通过微信红包发放奖金,举报人在接到微信红包后二十四小时内未领取退回的,补发第二次,如再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4、每人每月有奖举报奖励金额所得不超过四千元。
5、二人以上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时间以上传交通违法图片或者视频资料时间为准。
以下情况不予奖励
1、已经被交通民警现场查获或者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场抓拍的;
2、举报人是负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本市公安机关民警或者工作人员的;
3、以违法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举报信息的;
4、其他不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例如重点道路上有部分学校,上下学期间道路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停车,不视为违停。)
合交宣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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