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促进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近日市公管局正式出台《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和《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根据两份负面清单,共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共计83项禁止设置条款,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防止交易文件“量身定做”。
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在政府采购中,不得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经营年限等规模条件;不能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会员、奖项荣誉等作为资格条件;也不能以项目人员从业年限作为资格条件。
而对于招标人来说,以后也有很多行为是不能去做的。比如,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等。
(侯晓丽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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