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月租3万,每月按时打款,不到两年时间,一辆新车的钱就可以赚回来,还可以多赚一部车。”合肥市民殷女士轻信这样的广告,将自己的车辆“出租”出去,结果上当受骗。12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以租车为由骗取被害人车辆后私自抵押,再层层设套骗取抵押款,初步核查涉案19辆车,涉案价值300万元。
去年8月,殷女士在某网站看到了一条租车信息,被价值不菲的收益吸引,于是联系到工作人员周某,随后,在周某的租赁公司里,她将本田轿车租出。
一段时间内,周某每天将租金转给殷女士。过了两个月后,周某又联系殷女士,说可以帮忙联系贷款,由殷女士买一辆保时捷轿车,车子放在他那对外出租,月租金2万。这样车子在殷女士名下,每个月的租金还可以还车贷。听到这个诱人的条件后,殷女士按照周某的要求,付了10万多元首付,每个月还款12000元。车子拿到手之后,周某就把车开走供自己使用,偶尔对外租赁。之后几个月,他按约定支付给殷女士租金。
周某平时沉迷赌博,到今年2月底的时候,他在外面赌博已经欠了很多钱,就打起了殷女士这辆保时捷车的主意,准备对外抵押贷款,用于赌博开销。为了能够将车子抵押,周某以方便缴纳车辆违法罚款为由,将殷女士骗到车管所,把预留号码更改为周某店内员工陶某的手机号码。此后,周某带着殷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来到某汽车抵押公司,以1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该公司负责人马某。
到了3月,周某赌债越欠越多。他又打起殷女士手上别克轿车主意,便如法炮制,拿到车后第2天,将车直接开到马某那里抵押。转眼到了8月,周某又打起了殷女士一辆宝马车的主意,他以还车的名义约殷女士见面,但这次殷女士没有同意租车。周某以到她车上找资料为由直接进入车内,把车开走了。殷女士发觉不对,急忙报警。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迅速展开侦查。经侦查发现,周某以此方法将先后骗来的19辆车全部抵押,共获抵押款100万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归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初步查明,这些车辆价值3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公新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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