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天起,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公积金不必提供申请表。据悉,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效能及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自2018年12月3日起,信息完整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其他提取条件不变。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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