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合肥市民买房将可以“眼见为实”。合肥市房产局日前已出台相关通知,鼓励房企现房销售。这也就意味着,合肥市未来将在期房销售的基础上,越来越多地出现现房销售的楼盘。
合肥市房产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合肥市将坚持和深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探索建立,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优化、简化备案手续,减轻企业运营成本,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规定,现售新建商品房的房企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获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气热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等。申请销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时,房企还必须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码标价书等材料。按照互联网+及“一网一门一次”等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合肥房产管理部门进一步消减备案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相比较期房预售,现房销售备案材料减少八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此外,合肥对现房销售也将加强管理,规定开发企业领取《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据了解,该通知已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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