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去年6月,美的集团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声明称,公司下属的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下称“合肥美的”)2016年3月购买的10亿元理财信托产品存在诈骗风险,已经报案。昨天,其中一笔涉案金额3亿元的合同诈骗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申某忠是贵州安泰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融资负责人是杨某峰,吕某军是会计;涂某忠原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员工。申某忠为了骗取资金,伙同杨某峰安排吕某军对安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数据进行篡改,隐瞒公司资不抵债的真实情况,并利用这些虚假数据制成“重庆银行公司类授信业务调查报告”等资料,通过被告人励某等融资中介传给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李某。
2016年3月9日上午,李某和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员工朱某某到涂某忠办公室洽谈。励某假冒安泰公司财务总监,涂某忠谎称其代表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能为安泰公司融资7个亿提供担保,并能在承诺函上盖章。为了取得李某和朱某某的信任,按照涂某忠、杨某峰、励某等人的事先安排,被告人李某1还假冒银行副行长潘某某,到涂某忠办公室为安泰公司作虚假宣传。
2016年3月21日,李某、朱某某等人再次来到涂某忠办公室,准备面签承诺函。按照涂某忠、杨某峰的事先安排,由被告人罗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涂某忠打印好用印申请后,罗某拿着用印申请假装去找行长审批;随后,吕某军假冒银行工作人员,拿着装有伪造的银行公章和行长邓某法人章的箱子进入涂某忠办公室,在承诺函上盖章。当天,美的公司按约定将3亿元资金汇入指定账户,第二天该资金转入安泰公司在重庆银行贵阳分行的帐户。
随后经申某忠同意,安泰公司支付融资费用4500万元(其中励某分得1800万元、李某1分得300万元);涂某忠支配资金5000多万元;还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贷款3000万元;归还美的公司3500万元;其他资金用于归还企业欠款和个人欠款等。此外,杨某峰分得300万元。
检方认为,安泰公司以及申某忠、杨某峰、涂某忠、吕某军等7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3亿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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