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合肥市医改(医保)办召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新闻通气会,公布《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合肥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及《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据介绍,合肥市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将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医疗救助的范围将更大。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出生日起即享福利
据了解,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49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保险年度集中参保期。城乡居民应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参保期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而新生儿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增大额普通门诊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和其他医疗待遇。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万元/人。
相比整合前的政策,此次统一后的政策,增加了大额普通门诊。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含特殊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单次达到3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600元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人。
而在基层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含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同时,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报销。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单次分别最高支付20元、50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元/人。
去年全市参保率104%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对医疗卫生投入达300多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1%,年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8%。
同时,去年10月以来,合肥市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架构,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相对独立运行的市医改办,增挂市医保办、市医改监督稽查局牌子。
随后,合肥市医改(医保)办整合相关部门行使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基本医保,以及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医疗保障职能,实现“七保合一”;整合综合医改、药品招标、医疗价格、药械采购等职能,实现归口管理。
如今在基本医疗保险创设了“大额普通门诊”,居民大额普通门诊年最高可报销1500元;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起付线比2017年降低了5000元。并且统一了医疗救助体系,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申请流程。在全国率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制度整合,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
合肥市医改(医保)办主任唐世金告诉记者,去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高达104%。“部分拥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在合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保险福利,体现了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高于其他地方。”唐世金说道。
“合肥医保”网上平台16日上线可在线完成医保支付
在医改过程中,合肥市医改(医保)办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互联网+健康服务”,着力解决看病难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再造健康服务流程,与支付宝和微信联合打造合肥医保在线移动支付平台,实现在线完成挂号和诊间费用医保支付。
如今,正在建设中的合肥医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开通参保缴费移动支付功能,居民在家就可完成参保缴费。唐世金透露,9月16日合肥医保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正式上线。
唐世金表示,下一步,合肥市医改(医保)办将推动异地就医网络备案和跨省联网结算,方便群众异地就医,并且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20元/人·年)分担机制,医保基金、基本公卫经费和财政补助100元。
建成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电子病历、远程心电图和远程医学影像等应用,为居民提高健康医疗在线服务。
此外,合肥还将设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专项建设基金50亿元,用于加快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助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和产业提速发展。
推广高年资护士下基层降低2294个药品医保支付价格
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合肥以推广高年资护士下基层为抓手,创新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庐阳区通过高年资护士下社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总结推广庐阳区经验,遴选市属医院高年资护士和副高以上专家到社区工作,发挥高年资护士桥梁纽带作用,撬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唐世金称,通过建立医、护、技、药“捆绑式”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同时在医改过程中,合肥以降低药价为重点,创新药品带量采购第三方支付方式,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6月底前,合肥市全面执行安徽省2017版医保支付参考价,降低了2294个药品品规的医保支付价格。
合肥还制订了《关于完善合肥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新一轮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建立药品回款超期第三方支付制度,提高谈判议价能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统一医联(共)体内用药目录,遴选短缺、进口(合资)、单品种、打包等4个药品目录,优先采购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保障不同类型药品供应。晨报星级记者 周坤
晨报制图 朱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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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前后政策对比
1.筹资标准
整合前:县(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2017年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450元;市本级城镇居民医保2017年普通居民150元,学生80元,财政补助450元。
整合后:2018年个人缴费220元,财政补助490元。
2.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整合前:县(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20万-30万元;市本级城镇居民医保16万元。
整合后:全部统一为30万元。
3.住院分娩
整合前:县(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住院分娩(含剖宫产),定额补助800元;市本级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分娩顺产定额补助600元,剖宫产定额补助1200元。
整合后:定额补助1200元。产妇分娩期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同类别医院住院待遇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4.普通门诊
整合前:县(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限额:全年50-100元/人,单次限15-50元,报销比例40%-70%;市本级城镇居民医保限额:全年240元/人,单次最高60元,报销比例80%。
整合后:统一限额:全年100元/人,单次限20元(村)、50元(乡镇),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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