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合肥市农委近日出台《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项目操作规程》。今年该市将择优扶持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据了解,申报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示范区依托的主体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同时,示范区必须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主导产品突出,产品特色明显。此外,示范区还要满足周边区域农业生态环境良好,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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