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合肥市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办法明确,对经履行规定程序列入奖补项目的乡镇(街道、大社区)团组织,将给予一次性财政支持。每年评选奖补项目20个,每个项目给予奖补资金3万元。
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乡镇街道团(工)委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资金。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团组织建设、基层团干部培训、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志愿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优先考虑当年的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创新、特色、试点工作。
据了解,专项资金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下辖的乡镇(街道、大社区)团(工)委。县(市)区团(工)委负责初选本地区申报项目,组织项目单位编报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核验后,按要求报送团市委。团市委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当年的奖补项目名单。优秀项目可重复申报,最多可连续奖补两个年度。 (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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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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