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实习生 芦晨辰)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10日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合肥市《关于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草拟稿)》,从10日至16日公示并征集社会意见和建议,其中明确了合肥管道天然气服务收费及免费标准。
据了解,合肥市今后在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方面,将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有特殊需求的新增居民用户(含别墅)建安价格,由燃气企业与住宅建设单位或用户根据实际,按国家有关工程定额标准协商确定;用户负责维护管理的燃气设施维修实行自愿有偿服务,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用户申请对燃气设施改造的,由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标准确定改造费用。
市民首次办理天然气IC卡免费,但IC卡丢失、损坏补办,企业可按成本收取费用。燃气居民用户(以点火通气时间为准)户内燃气表至灶前阀之间的管道设备一年内非人为损坏,免收维修服务费。天然气经营企业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免收费用。
合肥市管道天然气在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方面,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政策。新增居民(指含新建、已建普通住宅)天然气建安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投资实行一次性折旧方式价外补偿、分类计价。补偿的范围指小区区划红线以内到用户灶前阀之间的一切设备设施。
居民新建住宅、已建住宅天然气建安价格均执行新增居民天然气建安价格标准。新增居民天然气建安价格由设计、建设、安装、材料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新增居民天然气建安价格调整前,需要进行成本监审。
天然气经营企业不得收取天然气开户费、增容费、按管径定价收费等开户增容性质收费。
据了解,社会各界在公示期间可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通过邮件、传真反馈至合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联系电话:0551-63755780、电子邮箱:shang.jia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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