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市民在逛街时常会在一些商场看到“海鲜遇上面”的餐饮店,目前在合肥约有20家左右的“海鲜遇上面”的店面,其是一种海鲜加面或饭的美食。而合肥一家公司也推出了一款海鲜配面的品牌,名字叫做“海鲜遇见面”,并且以此进行招商。 7月4日上午,“海鲜遇上面”将“海鲜遇见面”起诉至高新区法院。
“遇上面”:“遇见面”涉嫌侵权
此案的原告为上海新拍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拍档公司),其诉称,新拍档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餐饮管理的公司,其中“海鲜遇上面”为其独创的海鲜类面食品牌。该品牌所有的面食产品将传统的焖面与海鲜结合在一起,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追捧。目前“海鲜遇上面”在全国已有300余家品牌直营或加盟店,在消费者中享有良好声誉。
2017年4月左右,“海鲜遇上面”店面出现在合肥一商场,随后多处商业区出现该店,如今合肥已有“海鲜遇上面”店面有20家左右。新拍档公司称,近来,其发现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甄旺公司),在商业经营行为中,使用与新拍档公司特有服务名称“海鲜遇上面”相近似的服务名称“海鲜遇见面”,两者模样很相似。新拍档公司认为甄旺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其要求对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遇见面”:侵权之说不存在
不过,甄旺公司对此表示,新拍档公司与“海鲜遇上面”没有任何关系,新拍档公司没有特许经营的资质,因为“海鲜遇上面”并非对方的独创,原告既没有“海鲜遇上面”的商标、字号,更没有任何商业秘密、外观专利等。
甄旺公司表示,不管是“海鲜遇上面“还是“海鲜遇见面”都是焖面的一种叫法,是通用名称,而非新拍档公司所特有的独创,这种做法在民间流传数百年,只是一种海鲜加面的烹饪方法。另外,对方所谓的装潢也没有任何的独创性或申请外观专利、版权保护。“被告在民间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对海鲜焖面进行改良,进行自己的经营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任何权利。”
对于新拍档公司所述的甄旺公司在网站上使用其照片进行宣传的事情,甄旺公司称,对方无证据证明照片是对方所有。对于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海鲜遇上面”,点开会出现“海鲜遇见面”一事,甄旺公司称,与其无关。此案未当庭宣判,当事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调解。
新拍档公司(遇上面)的诉讼
1、甄旺公司在网站上以“海鲜遇见面”进行宣传,推广招商,因名称、标识非常相似,容易让消费者混淆。
2、甄旺公司使用与其特有装潢相近似的店招装潢,对方“海”字旁也有蟹脚,“遇”字也特别处理。两者相似,对方构成不正当竞争。
3、对方通过购买搜索引擎的关键词,将其用户直接导流至“海鲜遇见面”;同时,对方在广告宣传中,作出各种虚假陈述,甚至将新拍档的店铺照片直接作为其店铺照片使用。
通讯员王颖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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