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军杨竹青)日前,被执行人王某玉在郊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剩余执行款还给了申请人王某军。
2011年9月,王某玉夫妻向王某军借款1万元。同年11月,王某玉又向王某军借款9000元,合计借款19000元。该两笔借款经多次催要未果,王某军向郊区法院起诉,郊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判令王某玉夫妻归还王某军借款19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玉夫妻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军申请强制执行。郊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合肥某银行扣划了王某玉存款1万元,对余款两被执行人一直声称没钱给付,执行法官也未能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玉从电视、报刊、网络上了解到“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信息后,主动联系申请人一起来到法院,将剩余执行款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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