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小区“僵尸车”处理,老旧小区整治,以及最热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集中回复了一批今年“两会”议案、提案时透露,合肥将密切关注有关城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政策研究,结合合肥市实际确定是否适时开展此项工作。 物业合同或增“僵尸车”处置条款 少数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内存在“僵尸车”乱停放和遗弃现象,不但浪费停车位资源,也影响小区环境,给物业管理增加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合肥市物业主管部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对小区内业主的车辆统一实行登记制度,将车号、车主姓名、住户地址和联系电话统一在物业进行登记备案,临时进出车辆需将车主信息和联系电话进行登记。 联系不到车主或车主拒不处理的,应及时联系,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僵尸车”进行核查和处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中可增加“僵尸车”处置方法,约定“僵尸车”始终联系不到车主或经多次催促车主仍不处理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车主的违约责任。 下一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会配合公安、城管部门针对“僵尸车”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从政策法规上明确“僵尸车”处理办法。 今年计划整治173个老旧小区 从2012-2016年,合肥市投资18.77亿元,对全市331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7万户,人口45.9万人。 目前,合肥市已经制定了2017-2019年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投入的资金按照市、区6:4的比例承担。各区、开发区已经按照年度计划展开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合肥市还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将中直省直173个老旧小区列入整治范围。 2018年度,合肥市计划整治老旧小区173个,其中“两治三改”项目(省民生项目)61个;为民办实事项目112个,其中续建项目58个,新开工项目54个。 合肥将结合实际看是否适时启动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2014年4月,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其中,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在2017年9月正式推出。 共有产权住房一方面为居民提供了相对较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使其“买得起,住得上”;另一方面,改善和优化了城市商品住房供给结构。同时,共有产权住房还缓解了房价上涨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房价,疏解高房价的困扰。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可让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先上车后改善”,构建住房梯次和理性消费层次。这不仅是理性的购房行为,也顺应需求,丰富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合肥市政协委员梁邦屏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69号提案中提出“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对此,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思路,密切关注有关城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政策研究,结合合肥市实际确定是否适时开展此项工作。 但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回复中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矛盾和问题,比如说传统的住房保值增值预期对共有产权住房认可度的影响、共有产权住房只能在共有产权住房体系内进行交易的约束限制、对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问题有所担心等。这些问题有待在试点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晨报记者 余佼佼 新闻推荐 8个重点区域和14条重要路段列为“必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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