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个月,合肥PM2.5及PM10浓度均值同比都在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8.7%。今年,合肥还将启动新一轮相关工作方案的编制,为未来三年定下目标。6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4次会议召开,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前五月空气优良率同比上升近两成
报告显示,2018年1-5月,合肥市PM2.5浓度均值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PM10浓度均值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空气质量优良率68.7%,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4月,合肥公交集团清洁能源公交车2309辆,占49.3%,新能源公交车2072辆,占44.3%,新能源公交车、清洁能源公交车渐成公交出行主力。同时,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41个环检站、6处固定式遥感监测点,去年12月8日,合肥开出了安徽省首张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罚单。
四条道路慢行系统完工
在建设慢行系统,推进共享绿色出行方面,记者了解到,锦绣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包河大道(锦绣大道—环湖北路)、庐州大道(中山路—方兴大道)、中山路(庐州大道—包河大道)四条道路慢行系统已完工,总长度约23.8千米,实现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的有效隔离。
2018年新发现“散乱污”企业542家
报告也提出目前合肥市大气防污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虽符合考核标准,但处于压线达标,其浓度绝对值距离二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今年1-5月,PM10浓度均值同比下降幅度仅为3.3%,降幅偏小,存在升高风险。环境监察力量不足,据统计,合肥市环境监察支队32人,数量明显少于同类省会城市。
此外,截至2017年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增至150多万辆,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升高,已成为重要污染源。传统工业企业数量庞大且转型升级投入不足,一定时期内资源能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散乱污”企业仍大量存在,2017年发现“散乱污”企业1170家,2018年又新发现“散乱污”企业542家。
启动新一轮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方案编制
2016年新《大气法》实施,今年,合肥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同时,出台《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配套文件20余件。
今年,合肥市还将启动新一轮《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编制,指导未来三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合肥将对标“气十条”第二阶段方案以及北京等先发地区治污方法,加快新一轮大气达标规划编制。确保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由增转降,2018年底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
并且,建成并联网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突出渣土车、货运车等中重型车辆检测治理,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全面深化建成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此外,合肥市还将探索建立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做到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补偿额度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在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取得突破。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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