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2日,合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促进会展业规范发展办法》。该办法从会展管理、相关方职责、保障服务等多个方面,规范了会展业的各种行为。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会展业“红黑名单”。
纳入产业政策扶持范围
逛各式各样的展会,已经成为合肥市民生活的一部分。数据显示,合肥去年共举办展会192场,平均1.9天就有一场展会。在2017中国省会城市及地级城市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排名中,合肥名列前十强。
提到合肥的展会,现在可以用“高大上”来概括。近年来,合肥培育、举办了一批知名展会,如世界制造业大会、徽商大会、家博会、文博会、苗交会、坚果炒货展等。一些全国性的品牌展会,也相继登陆合肥,如全国药交展、全国植保展等。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合肥会展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会展分类管理有待完善,会展管理流程有待健全,会展相关方职责有待明确等。
在《办法》中,除了对会展业提出明确规范,还强调了保障和服务。其中,明确将会展业纳入全市产业政策扶持范围,在产业政策发展资金中安排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肥支持引进和举办符合产业发展的大型国际性展览、全国性展览、专业性展览,以及大型国际会议、全国性会议、专业性会议。扶持会展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会展,推动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建立会展业“红黑名单”
对于市场化运作的会展,合肥实行备案制度。《办法》明确,主办单位应当在举办会展60日前,到市博览局备案并提交相关文件。合肥还将建立会展业“红黑名单”,纳入“信用合肥”征信系统。
按照要求,举办食品交易会、展销会的,举办方应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同时,举办者应当在交易会、展销会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举办的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参会、参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在展会举办期间,食药监部门应进行现场巡查。
此外,展会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承办者需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消防部门在接到书面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办法》明确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展会活动不得举办。
市博览局将会同市发改、工商等部门,加快建立覆盖展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展览业信用体系,实行分级监管,并纳入合肥社会信用体系。对信誉优良和违法失信的会展相关方,经查实后分别列入“红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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