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启动;业主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和维修资金,而且政府对试点期间每部电梯给予25万元补助……日前,《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送审稿已经完成。下周四,市房产局将组织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草案)听证会。
过去,旧楼要加装电梯,不仅要征得所有涉梯业主的同意,还面临资金筹集、电梯养护和维修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日前,《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完成。根据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范围和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与此同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2/3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启动。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除了政府给予的试点补贴外,既有住宅业主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和维修资金来加装电梯。意见虽细但涉及甚广,市房产局将在下周四上午组织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草案)听证会,听取广大市民意见。目前,市房产局正对外征集7名听证会公众代表,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相关报名表格可通过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载,填好后发送至邮箱2784396708@qq.com.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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