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日前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研究拟定了《关于合肥市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1271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微调,涉及护理费、会诊费、手术费等方面。目前,该通知正在对外公示,市民对此有任何意见可在20日前向市物价局反映。
公立医院医保支付参考价将降低
去年年底,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价医〔2017〕134号),决定从12月1日起,同步降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该通知规定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医保药品销售价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皖卫药〔2017〕20号)执行。
合肥市物价局日前会同多部门因地制宜拟定《关于合肥市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除了合肥市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医保药品销售价格按照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执行外,还要求降价药品今年采购数量不得低于2017年实际采购量。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或上调
降低医疗药品支付参考价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是安徽医疗改革“腾笼换鸟”的新举措——通过降低医保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利用降低医保支付参考价腾出的空间,分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以此优化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项目主要遵循了“两体现一兼顾”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体现国家鼓励政策;兼顾医院集中反映亟须理顺的医疗服务价格。此次调整涉及127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是提高了住院观察费、专家会诊费、护理费、部分手术费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6岁以下儿童在上述项目调价基础上加收20%),同时降低了肠内营养灌注、针对不孕不育患者的辅助生殖超声检查价格。
不同级别医院同类服务价格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县属公立医疗机构遵循的服务价格有所区别。以卵巢癌根治术为例,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单次服务价格为2906元,而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单次服务价格为1962元。除了大型手术外,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在小手术服务上也存在差价。以单胎顺产接生为例,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比县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收费高出219元。不仅如此,县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降低范围更广,一般传染病护理及新生儿护理价格进行了下调。
此次通知公布了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和县属公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另外,县属公立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及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按二级医院 85%执行,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按三级医院 90%执行,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及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按三级医院 85%执行。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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