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路边有人在“玩花牌”,市民曹某掏出3000元跃跃欲试,不料,攥在手里的钱迅速就被人夺去下注,说时迟那时快,下注的钱接着就被坐庄者以“猜错牌”的名义拿下。曹某刚想申辩,对方已经逃之夭夭。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两名男子因抢夺罪当庭被判刑。
2017年4月14日6时30分许,孙某某、韩某某伙同於某、王某、沈某等7人(均已判决)经预谋及分工,来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门公交站牌处,由王某坐庄,孙某某、於某等人配合做托并望风、掩护,以“玩花牌”猜红点赌博的方式吸引群众围观。市民程某路过,驻足观看,韩某某等人便怂恿他下注。当程某将口袋中钱拿出欲寻找零钱参与时,他们迅速将程某手中的现金1050元夺去下注,随即,坐庄的王某以程某输牌为由将现金拿走逃离现场,韩某某则驾驶摩托车接应,其他人随后亦陆续离开现场。
2017年4月27日6时许,孙某某、韩某某如法炮制,来到省立医院东侧庐江路与无为路交口,设摊“玩花牌”吸引过路人围观。驻足观看的市民曹某将3000元现金还拿在手里时,就被别人夺去下注,接着,又被人以猜错牌为由将钱夺去。
据查,孙某某、韩某某两被告人参与作案后分得赃款150余元。2017年12月13日,两人主动到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投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另查明,孙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4月5日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7年6月15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韩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在公共场所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50元,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且系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在作案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不宜区分主从,应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情节、作用分别依法惩处。据此,法院当庭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韩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王鹏 郭行妍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倒立上下楼梯,晃板、吹口琴、抛球“一心多用”……家住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填海巷社区拖拉机厂宿舍的王平退休后并没有选择太极拳、广场舞等“大众化”体育项目,而是选择了练“绝活”。如今,64岁的他已...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