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闻 巢湖新闻 肥东新闻 肥西新闻 长丰新闻 庐江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合肥新闻 > 正文

修改限制养犬条例 已纳入今年修法计划

来源:江淮晨报 2018-03-24 01:08   https://www.yybnet.net/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整形外科,阳阳的眼睛里还挂着泪珠。

受伤后的孩子躲在妈妈怀里。

医生在为孩子进行检查。

3月22日,发生在合肥市一小区的恶犬咬伤幼童事件,让城市文明养犬这一话题再次引发全城热议。近年来,关于修改合肥市早在2005年颁布实施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的呼声此起彼伏。昨日,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建议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流浪犬收容中心,告别执法窘境,彻底杜绝狗患。此外,经多方努力,目前合肥市已经将修改限制养犬条例纳入到今年政府的修法计划中。

探访

养犬者遛狗不拴牵引绳是常态

3月23日,记者来到合肥市多个小区探访,发现市民遛狗不拴牵引绳是常态。

在临泉路与大众路交口附近一小区,记者看到,多只宠物狗在小区道路和绿化带上自由穿行,身后的主人也并没有采取措施,为宠物拴上牵引绳。其中,一位业主饲养了两只黑色泰迪,遇到同类,它们还会“虎虎生威”,联合夹击其它小狗。

张女士家住四里河附近,她告诉记者,小区养狗的人有不少,曾经还发生过因为不拴牵引绳引发的纠纷。“希望市民遛狗时都给狗狗牵上绳子。对于怕狗的人来说,并不会觉得你家的狗是温顺的、不会咬人。”张女士袒露自己的心声。

窘境

很难做到让养犬者和反对者都满意

“法律法规面对所有的大众,要权衡到各方利益。”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一名负责人说,在对待养犬问题上,支持者和反对者两大群体在意识形态上差异大,态度截然相反,因此,目前限制养犬工作存在公众分歧大、管理者面临很大压力的窘境。

由于部分人对犬只疏于管理或随意丢弃,造成街面上各类流浪犬、散养犬数量不断增多,犬只伤人、扰民等事件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纠纷和投诉明显增多。民警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一般很难进行调查取证,只能进行教育、劝导、调解。

此类由养犬引发的纠纷还消耗了大量警力,让基层派出所不堪承受。此外,捕捉、捕杀犬只既要保证自身安全,又要保证周围群众不被咬伤和受到惊吓,同时还要防止犬只逃脱,是一项高难度工作,必须有专业人员和专用工具来完成。“投入大量警力去灭犬,也不符合公安机关的形象。”

建议

建立流浪犬收容中心杜绝“狗患”

由于缺少犬只收容场所,造成执法断链。“即使遇到流浪犬伤人,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处理,但事后也不知道如何处置流浪犬。”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上述负责人说,民间志愿者举办的流浪动物收养中心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所以即使民警出警,也无法彻底杜绝狗患,流浪犬只能继续留在街头。

此外,按照现行养犬条例,对不符合规定的犬类捕获之后,也没有地方收容,通常只能劝犬只主人限期送走,“一般都是口头上承诺送走,民警一走就继续养,可想而知很难达到效果,执法等于是走过场。”

“外地就有这样的收容中心,把流浪犬、不符合规定饲养的犬、患有疾病的犬只全部送到这里来,有病的治病,没病的饲养。”这名负责人说,再不定期对外发布收容犬只的信息,呼吁爱心人士领养,减少收容中心的压力,形成良性循环。

进展

修改养犬条例纳入今年修法计划

作为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现行的限制养犬条例已存在十多年,各方人士均认为,现行的养犬条例已不适应社会发展。早在2016年,合肥市文明办就已牵头公安等部门修改限制养犬条例。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这位负责人也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很有修改的必要。为了让新的养犬条例更加切实可行,公安机关多次撰写修改报告,提交给人大审议。

“要修改的东西太多了,例如限制养犬范围,以二环来划分显然已经不合适了。”这名负责人说,条例里很多内容都要细化和调整。比如过去对大型犬的定义主要体现在体型,但是有的犬只体型大却很温柔,而有的犬只体型小却很凶猛,不能一概而论。

合肥市公安局在修改报告中还曾提到,不应将公安机关作为限制养犬的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公安、城管、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

合肥市公安局透露,在包括该局在内的多个部门的推动下,目前合肥市已经将修改限制养犬条例纳入到今年政府的修法计划中。这一消息也得到了合肥市法制办的证实,今年合肥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总计11件,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共计6件,这其中就包括《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修改)》等3件调研论证类项目。

呼吁

养犬户应遵守“五有”“五不”公约

在2016年下半年,合肥市文明办推出养犬文明公约,约定了合肥市养犬户须做到“五有”“五不”。“五有”指的是:养犬户必须合法养犬,须有证养犬;外出遛犬时,须有拴犬链;外出遛犬,须有收集粪便报纸或垃圾袋;养犬户须有定期给犬注射狂犬疫苗针;饲养养烈性犬的,须有给犬佩戴嘴套。“五不”则为: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和商场、饭店、浴池、体育场、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限制养犬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外出遛犬时,必须由成人看管,不得将犬交由未成年人牵领。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最后也强调,犬类管理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更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狗患的问题,关键还是人的问题。其实人们对犬类的憎恶并不是因为犬,而是由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引起的伤人、扰民。”接受采访的负责人在此呼吁,希望市民能够增强文明养犬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提醒

养犬尽量每年接种疫苗尽量远离不明来历的宠物

瑞思宠物医院夏姓医生称,春秋季节是母狗的发情期,这时公狗可能会狂躁不安,甚至做出异常的行为。因此,夏医生建议,市民最好远离不拴牵引绳,尤其是不明来历的狗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夏医生还提醒养犬人,虽然大家养狗都有打疫苗的意识,但有人以为只需要打一次疫苗就行了,其实是不对的。“出生两个月要打一次疫苗,接下来的两个月还要继续进行疫苗接种,以后尽量每年要接种一次。”夏医生介绍说,即使狗打了防疫针,人一旦被狗咬、抓伤,也必须接种狂犬病疫苗。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提醒,只要被狗咬之后,都需要在受伤后6个小时内,应尽快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注射狂犬病疫苗。

律师

宠物狗伤人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流浪狗在小区内伤人物业需担责

宠物在小区内咬伤他人,责任在谁?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晟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反之,动物的饲养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伤人狗是流浪狗,又在小区内伤了人,那么物业公司需要为没有承担好管理小区的安全义务担责。

晨报记者陈家静周勇/文卓旻/摄

新闻推荐

包河区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

3月17日,由包河区人社局和民政局主办,包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包河区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现场,富力威斯汀酒店和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30余家合作企业组团参...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侵权白酒被查扣2018-03-24 01:02
猜你喜欢:
评论:(修改限制养犬条例 已纳入今年修法计划)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