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科技领域竞争的重要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申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为各地抢占科技创新高地的重大举措,深圳、武汉、成都、南京、西安等地都在积极申建。截至2017年6月,已获批的有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要规划建设国家级综合性科学、技术中心。这是深圳首次提出这一目标,也是深圳聚集全球创新资源、服务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为此,深圳已布局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的“十大行动计划”,包括: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十大诺贝尔科学家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海外创新中心、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大未来产业集聚区、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人才工程。
作为创新高地的深圳,但是在基础科学上在全国的地位并不突出。目前,全国已经建成的大科学装置22个,国家“十三五”规划新建大科学装置16个,其中合肥依托中国科技大学取得8个,北京有7个,仅次于合肥,上海有5个,合肥、上海和北京作为已确定的三大综合性科学中心城市,其大科学装置总数占全国的50%强。南京、哈尔滨、武汉、兰州也分别拥有2个。尽管已规划建设的38个国家级大科学装置尚未在深圳布局,但是2018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提到“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目前,深圳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方面已取得长足进步,已建成中科院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获得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以及中国首个、全球第四个国家级基因库和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2017年由深圳参与建设的“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也获得国家批准,该试验设施能满足5G、VR等新业务应用的试验需求,使我国在网络空间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这标志着深圳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突破。中科院深圳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深圳国家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市发改委正在编制《深圳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除积极推进已获批复的“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基因库和超算中心扩容以外,还将通过央地联合共建模式,引进国家筹备论证的空间引力波探测地面模拟装置,国家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研究设施。同时,通过地方联合共建模式,引进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空间环境地基监测网、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基础设施等。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的汪云兴研究员长期跟踪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研究,他表示:深圳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不仅要争取布局更多的国家级科学装置、创新平台、高等院校、重大项目等硬条件和重大任务,而且要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等软环境和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先行先试。让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同步发力、一起运转,构建起适应新时代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创新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创新能力引领、发展活力迸发、市场潜力巨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院长刘若鹏领衔来自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联名提交《关于在深圳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建议认为,在深圳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双重意义,并提出从五方面着手加快深圳特色的世界一流学科集群建设。
在深圳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双重意义。
一是从国家创新战略力量的区域布局、国家南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等方面考虑,国家支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依托香港、深圳、广州等城市所形成的科技创新协同优势,在深圳建设国家南方综合性科学中心,有助于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一个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科技创新活动集中、科技创新实力雄厚、创新成果辐射广阔、创新范式自我迭代、在全球创新价值网络中持续占据领导和支配地位的现代化国际化协同创新区域。
二是能有效发挥深圳改革开放前沿、市场机制完善、新兴产业发达、创新创业活跃的优势,以产业创新牵引技术创新、带动科学研究,以科学研究孵化技术创新、催生新兴产业。
五方面着手加快深圳特色的世界一流学科集群建设
建议认为,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应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世界科学技术前沿,有效整合粤港澳三地高端创新资源,结合深圳本地区的学科基础布局一批前沿和交叉学科平台建设,推动在信息通信、生命科学、物质科学、深海探测等领域形成若干世界一流学科集群。
一是建议支持深圳建设多层次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深圳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在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材料科学等重点方向和优势领域,稳步推进已先行启动的未来网络实验设施、深圳国家基因库(二期)、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二期)等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列入国家规划的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拓展设施、空间引力波探测地面模拟装置、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等;支持建设脑解析与脑模拟重大基础设施、人造生命设计合成测试设施、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二是建议支持深圳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深圳建设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已成为国家战略,建议参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模式,恳请国家科技部等相关部委与深圳建立部市会商机制,“十三五”期间在深圳具有优势或未来重点发展领域,筹建若干个部市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深圳高水平科研平台体系建设,为深圳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建议支持深圳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深圳集聚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前沿基础研究力量,近年来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型院校、科研机构及基础研究等方面均保持了高强度的投入,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及研究基础。希望在国家实施“十三五”科技规划的过程中,支持深圳更广、更深地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计划,进一步发挥深圳在科技和产业结合发展上的成功经验,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
四是建议支持建设南方重要的高等教育创新中心。支持深圳建设一批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大学,促进高教提质增效,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协同能力。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系统提升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南方重要的高等教育中心。
五是建议支持深圳在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和国际合作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深圳全球遴选和发掘前沿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企业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招聘、科研资助制度。完善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制度,在申请永久居留、延长居留期限,办理人才签证、过境免签、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构建便捷高效的创新要素出入境通道,提升与全球创新网络节点的交流可达性。加快深圳机场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增加洲际直达航线,开通更多连接硅谷、以色列等创新活跃地区的国际航线。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非贸付汇办理流程;下放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权限,实施科技研发耗材零件进出口、技术展示设备实施保税政策等贸易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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