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春季学期起,合肥市将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现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定并指导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合适的送教方式,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
部分残疾儿童可享“送教上门”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据悉,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将相互配合共同负责服务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免费送教上门。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服务。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可享送教服务不少于1次、每次2~4个学时。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实施一(多)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等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送教内容。要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同时,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送教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学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
合肥市将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方案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现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定并指导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合适的送教方式,给予送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贴等保障,“每次送教服务应有不少于2名教师。”
据悉,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残联适时召开各县(市)区总结交流会议,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和保障。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各学校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本报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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